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有何防火要求?
1.供应站
(1)站内气瓶库与站外建筑物或道路之间的防火问距,不应小于表6--11的规定。
(2)有便于运瓶汽车出入的道路。
(3)站内气瓶库与其他建筑物的总平面布置,要求为:瓶库与生活用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;与修理间不能毗连;管理室(或营业室)可与空瓶库毗连,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。
(4)气瓶库建筑物的耐火等级,不应低于二级;门窗应向外,且宜采用木质门窗;采用金属门窗时,应有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。地面应采用不发火花的材料。
6--11
(5)站的四周应设不燃烧体实体围墙。
2.气化站和混气站
(1)站内储罐与站内外建(构)筑物或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--12的规定。
(2)有便于汽车出入的道路。距城市上、下水通道和电源较近。
(3)站区周围应设不燃烧体实体围墙。其高度应不小于2m。
(4)储罐设置在建筑物内,与气化间、混气间、调压间毗连时,应用防火墙隔开。储罐露天布置时,地上或地下储罐与气化间、滋气间、调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0m。
6--12
(5)储罐设置在建筑物内时,储罐之间以及储罐与墙之间的净距,均不应小于相邻较大储罐的半径。储罐应设消防喷淋设施。
(6)气化站与混气站的槽车装卸台(柱),附设在气化间、混气间的山墙一侧时,山墙必须是防火墙,其距离门窗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m。
(7)储罐间、气化间、混气间、调压间、燃气热水炉间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。
(8)工厂企业内气化站、混气站的储罐设在独立的建筑物内,且总容积不大于10m3时,储罐室外墙与相邻厂房外墙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--13的规定。
6--13
(9)混气站的混合气低压湿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,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。湿式罐与干式压力罐之间的防火距离,亦应不小于较大罐的半径。
(10)湿式储罐与建筑物、堆场的防火间距,应符合现行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的有关规定.
BIM网版权及免责声明: 1、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BIM网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BIM网,未经本网授权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、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BIM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 2、凡本网注明 “来源:XXX(非BIM网)” 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他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 3、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 ※ 网站首页:www.bimw.cn,邮箱:488391414@qq.com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