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、市政主管部门:
为贯彻落实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》(建质函〔2015〕159号)、《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》(粤建办〔2016〕96号)等文件精神,推进建筑信息模型(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,以下简称BIM)在工程建设的应用,我厅组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等有关单位编制了《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应用费的指导标准》(征求意见稿),请你们组织当地本行业大型建设、工程咨询、设计、施工、造价管理等单位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,统一汇总后于2017年9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(Word电子文档请发送至723302048@qq.com)。
联系人:黄中广
电话:13825077588
传真:020-83301583
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3楼
附件:1.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应用费的指导标准(征求意见稿)
2.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费用指导标准的调整说明
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7年8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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